11月22日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公布次密接者毕某某行程轨迹
〖壹〗 、0到达贝可多蛋糕店 ,取完蛋糕直接回硕秋园小区,11:50到达硕秋园菜鸟驿站取出快递回硕秋园住址,未外出 。16:00自驾由南堡开发区唐曹南堡口上高速回唐山,16:50到达唐山。11月21日 ,毕某某已转运至路北区定点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贰〗、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 ,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 ,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叁〗、为进一步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月7日、8日 、10日、11日每天7:00开始在夏日超市看店,每天下午14:30左右自驾带妻子去唐山人民医院进行放疗 ,16:00左右到达唐山市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其不进入治疗区,在放疗中心门外长条椅等待约1小时,全程佩戴口罩。
〖肆〗、招聘数量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志愿者20名 。11月24日8:30至16:00 ,在管委会三楼视频会议室报名。报名时,携带身份证 、学历证书。工作要求及人员待遇核酸采样为临时性工作,工作时间暂定30日 。本人提出辞职时 ,需提前3日向防控办递呈书面申请。防控办解除录用应提前3日通知工作人员。
〖伍〗、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寻找宣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全程佩戴口罩。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 ,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全程佩戴口罩 。
8月4日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壹〗、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 ,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 ,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贰〗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
〖叁〗、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区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我区杨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现在开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8月3日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8月5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冯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唐山路北区密接者同空间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 ,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鸭翅 、山楂卷 。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 ,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 ,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 。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紧急公告广大居民朋友:2022年1月12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协查函 ,函称我区居民曹某某系函中所通报的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都某某的火车同乘人员,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并对毕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1月17日18:25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45在凤凰世嘉站下车。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 ,7:12在唐山站下车。
2月13日唐山路南区密接者王某某行动轨迹公布
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步行返回家中 ,全程佩戴口罩 。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的行程轨迹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12月3日下午,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天津市滨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涉及哈尔滨返京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蒋某某 ,于2021年11月29日15:15至16:10,在唐山市万达购物广场有活动轨迹,同行人员2人。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 ,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22:00左右到站后 ,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经调查,张某某于4月26日14:46在北京站乘坐D37次列车由北京前往唐山,15:59抵达唐山北站 。出站后自驾车于17:10左右到达唐山市委党校报告厅递交公务员考试资料 ,停留约3-5分钟左右,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约18:00自驾车到达路北区爱琴海中心假日酒店,入住1221房间。
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踪轨迹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们:2021年1月23日1:49,开平区疾控中心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推送路南协查函:路南区居民彭某、闫某勇与古冶区推送的哈尔滨市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毛某宇 ,在1月8日7:45-9:20期间曾同乘K2公交车 。